企业动态

温室气体排放报告(2019年度)

2020-2-27 14:04:38

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《中国其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(试行)》以下简称“指南”,本报告主体核算了2019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,并填写了相关数据表格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:

一、 企业基本信息


二、温室气体排放

1、化石燃料温室气体排放

化石燃料燃烧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,企业主要使用化石燃料是无烟煤和烟煤。根据财务提供数据,按“指南”计算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为0吨。

表1.1化石燃料燃烧排放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


表1.2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排放

化石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排放(t
0

2、工业生产过程排放

由于本企业工业生产过程中,碳酸盐在使用过程中以CO32-发生转移而未生产CO2。所以在工业生产过程排放为零。

表2.1工业生产过程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

3、净购入电力、热力产生的排放

企业净购入电力,热力数据以财务结算提供数据为准,本企业在2019年度净购入电力512.5万kWh。则根据“指南” 计算净购入电力、热力产生的排放二氧化碳的量为2845.09t。

表3.1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消费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



4、运输过程所产生的排放

企业在生产过程当中,用于生产的机动车辆所使用的电叉车。则根据“指南” 计算车辆运输过程当中产生的排放二氧化碳的量为0吨。

表4.1用于生产的机动车辆消耗的化石燃料排放



综上所计算,本企业在2019年度包括热力和电力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为2845.09吨。

排放汇总表如下:

表4.2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汇总

补充说明:本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没有涉及废水处理甲烷排放、甲烷回收与销毁,同时也没有对二氧化碳进行回收利用。所以在表4.2中这三部分的二氧化碳排放均为零。

三、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说明

1.化石燃料燃烧排放数据来源于企业能源消耗情况月汇总表。

2. 本企业加工生产过程中碳酸盐在使用过程中以CO32-发生转移而未生产CO2。所以在工业生产过程排放为零。

3.电力和热力数据来源是企业能源消耗情况月汇总表。

4. 机动车辆使用电叉车,所以在运输过程排放为零。

附注说明:

2019年度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达2845.09吨,该排放量约为公司产能的80%。

四、排放因子数据来源说明

企业没有条件实测各种碳排放物质的含碳量和低位发热值,则排放因子数据来源“缺省值”和《其它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办法与报告指南》(试行)的“推荐值”进行计算。

电力排放因子数据来源,区域电网年平均从电排放因子采用最新发布省级排放因子,2012年福建省级排放因子为 0.5514(吨二氧化碳/兆瓦时)。

本报告真实、可靠,如报告中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,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

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2019年2月27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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